“唉……” 看着一辆驴车在主人的吆喝下从自己面前驶过,后边带起一片尘土,原本蹲在路边的李言诚起身往后退了几步,嘴里深深的叹了口气,将手中的烟叼到嘴里,抬起手愁眉苦脸的挠了挠头皮。 他怎么也没想到,不就是晚上睡觉时做了个梦么,再说了,不都说梦跟现实是反的么,那为什么他梦里梦到自己穿越了,就真的穿越了呢? 这算什么?梦想照进现实?梦想成真? 可穿就穿吧,反正家里还有哥哥姐姐,他也不愁爹娘没人照顾,问题是,你把我穿回到建国十八年,这就有点过分了吧? 一想到那两个关键字,穷、乱,哪怕已经穿过来两天了,他还是忍不住的打了个哆嗦。 原主跟他同名同姓,今年二十五,是名退伍军人,这两天他搜肠刮肚的整理继承来的记忆,一直都没能搞明白,这货究竟为什么要退伍,不不不,准确的说,应该是为什么要转业,因为这家伙是干部,军衔是一毛二,一名中尉军医。 不管是去当兵,还是转业回来,这段记忆都透露着古怪。 首先,原主是初中毕业考上了一所医专,等中专毕业本来要分配工作呢,他竟然直接跑去报名要当兵。 这可是专业人才啊,部队当然要啦,跟着野战部队训练了一年,他就进了野战医院,挂上了少尉军衔,三年后又升成中尉。 再过了两年,也就是去年他又突然转业回来,被分到了现在的工作单位,京市第一医院,当了一名内科大夫,按照国家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来算,京市属于六类地区,医院给他定的是十二级,每個月工资七十九块五。 这点工资比起他在部队的一百一十三可要少的多了。 不过问题也不大,反正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,够他花了。 没错,原主是个孤儿,据记忆中收养他的爷爷说,是他三岁那年,也就是四五年,从京市城外把他抱回来的,当时他都快不行了,身边还有个几具尸体,有可能是他爹娘。 去年老爷子看着他结婚了,没多久就含笑九泉,从那时候起,这家伙在这个世上就是孑然一身。 不过…… 这家伙竟然还结婚了,可他媳妇儿的娘家...
开始阅读唐奚与程熠的纠葛,始于一场荒唐的一夜情。她是家道中落的世家小姐,他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。当她带着孕肚找上他时,却被他扣上满腹心机的帽子。他只要孩子,不要她。唐奚明白,跟她妄想天长地久不同的是,程熠在那段夜夜共度良宵的日子里,求的不过是一响贪欢。他有所爱之人,她不过是个适时出现的替身。她没纠缠,生下孩子后便离开,自此消失在他的世界中。—再次相逢时,她已是别人的女朋友。程熠本应唤她一声嫂子但他不仅不肯,还搅乱了她的订婚宴。那天,他把她紧紧抱在怀里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所有人都不知道,程家二少有个心上人,思之痛,触之伤!...
十年青春喂了狗!我痛苦,我哀嚎,我自残,我有了个小我三岁的老公!还TM是小弟弟!窦晓伟趁火打劫是真的不要脸啊!顶着一张无辜的包子脸骗了我的婚,张着一张无辜的嘴把我吃干抹净,用他无辜的一生给我重获新生的温暖!窦包子开心呐!我叫姐姐。窦包子好的,开心。...
一觉醒来,莫念欢穿进了一本刺激修仙文,成了里边的拖油瓶小炮灰。文中他是男主师尊的大徒弟,灵根残损,弱不禁风,也就张脸占了个第一。不过这都不重要,因为他就是个炮灰。都说师尊是古代最危险的职业,于是二徒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