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乍读《红坟》(2),读着“当头顶上光芒万丈的铜锣发出令人耳鸣目酸的皇皇巨响时,高粱倔强地坚挺着紫红的头,碧绿碧绿的叶子在白光下迷茫地溜了肩,无限羞涩地低头向黄色的龟裂的大地。
几棵高梁噼噼叭叭、心甘情愿地倒下了,响声如音乐般清脆,紫红的头笔直的秆和翠绿的叶一起倒在白亮亮日光下的黄土上。
高粱的断茎上冒出几滴甜蜜晶莹的汁水,在阳光下只保持了一瞬间辉煌的光芒,就缕缕丝丝变幻着七彩光升向苍茫的高空去了……”
我疑心自己看错了篇名。
咧一咧眼睛,没错儿,是《红坟》,不是《红高粱》。
职业的敏感使我迅速想到:山东作家为什么都爱写“红”
?《红坟》、《红鱼》、《红高粱》,还有《红色幽默》。
《红坟》中的色彩可以按冷暖分成两类。
那“金黄金黄的喇n八”
、“鲜红鲜红的火绸”
,是暖的一类;那“碧绿碧绿的叶子”
、“乌黑油亮的老枪”
,是冷的一类。
冷暖两色分别以两个人物作为其精魂的化身:祥爷“紫如山密”
,二娘“白如山丘”
,这是冷暖色调的两个极端。
然而正如阴阳两极,相互交汇变幻,从而编织出五彩缤纷的壮观图景。
暖色的祥爷,戴着冷色的白帽,手持冷色的老枪;冷色的二娘,脸上有着暖色的红晕,身上盖着暖色的大红被子。
冷与暖,火与冰,奇妙地组合着,繁衍着。
所以你时而读到“一条猩红的丝带绕过雪白如玉的胸脯”
,时而读到“把蓝色的肠塞进艳若桃花的伤口”
。
整篇小说的基调,就这样冷暖交融,而以暖为主体,更明确地说,是以红为主体。
小说的头一句:“就那么坐着,也许很久也许并不久,忽然就有一团热辣辣的东西在腹部滚动,汹涌着澎湃着如堤坝崩溃,翻江倒海地涌着你的心胸如一条火龙将要腾出。”
根据当今比较时髦的某一派小说理论,小说的第一句就奠定了全篇的基调。
对于《红坟》这篇痴人说梦一样的小说来说,它的头一句确实是推出了全篇的主旋律,那就是:热与燥。
这是青春的旋律,是欲望的旋律,是生命的旋律。
作者仿佛在等待一种东西许久之后,再也等不下去了。
暖,燥,热,热得发红,红得发紫,紫得发亮,弓弦绷紧到了极限,食指经过剧烈的颤抖终于扣动了扳机。
于是,“叭勾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