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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

之后的几周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。

心理学课程主要设在格林楼,从麦考什楼或是我上英语课的狄金森楼走过去只要几分钟,所以我们几乎总是形影不离。

我们一起去费尔斯通图书馆,回家路上走过体育馆,在艺术博物馆和周围几家咖啡馆里流连,或者一起坐火车去纽约,看《辣身舞》《太空炮弹》和《铁面无私》之类的电影。

劳拉有很多朋友,几乎都是她在心理学系的同学。

她和他们见面时有时也叫上我,不过她更喜欢和我待在一起。

说到音乐,我们的口味并不相同。

她喜欢流行乐,在那个年代意味着莱昂内尔·里奇、乔治·迈克尔或者弗利特伍德·麦克[1],即使我放我的摇滚或者爵士乐唱片,她也固执地继续听她的流行歌。

有时候我们可以对坐而谈,直到天明,吞下不知多少咖啡因和尼古丁,然后睡两三个小时就浑浑噩噩地去上课。

劳拉虽然有辆车,但是她很少开,我们更喜欢走路或骑自行车。

有些晚上她不想看电视,会突然起了兴致,把一台小霸王游戏机搬出来,我们一起玩射鸭子的游戏,或者在“转转乐园”

里操纵那只泡泡鱼。

有一天,我们玩了几个小时的游戏,然后她对我说:“理查德——”

她从来不叫我名字的昵称——里奇或者迪克,“你知道吗,我们,也就是我们的大脑,在多数时间里分不清虚构与现实?所以我们看有的电影会哭,有的会笑,即使我们知道自己只是在看表演,知道那是编剧杜撰出来的故事。

如果我们没有这种‘缺陷’,那就和ROB没有什么两样。”

ROB就是“机器伙伴”

的缩写,那是日本人为排遣青少年的孤独感而发明的一种玩意儿。

劳拉做梦都想买一台这种机器,给它起名叫阿曼德,训练它把咖啡送到她床上,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买花给她。

她不知道的是,其实所有这些事情我都特别乐意去做,还包括很多她没想到的事情,并且不需要任何训练。

***

你可能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痛,直到有一天你受的伤如此之深,让你觉得之前的伤痕只是破了点儿皮而已。

正逢早春,一个悲剧,为我在普林斯顿本来就难以适应的生活雪上加霜——我失去了父亲。

一次心脏病突发几乎当场杀死了他。

当时他正在工作,即使他的同事很快赶来救助,也没能保住他的命。

他被推进了医院三楼的手术室,不到一个小时,就宣告死亡。

我弟弟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个消息,我妈在料理后事。

我赶上最近一班火车回家,到达时家里已经满是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。

爸爸被葬在常青树下。

没过多久,夏天伊始,妈妈决定带着艾迪搬到费城去住。

她在那儿还有个妹妹,叫柯妮莉亚。

在那之后的几周里,我惊惶地意识到,关于我童年的一切都将随着这次搬迁而销声匿迹,我再也没机会走入那栋有两间卧室的公寓,而在那里我度过了此前所有的时光。

我一直怀疑妈妈讨厌布鲁克林,她屈居在那里的唯一原因就是爸爸。

她是个书卷气、爱怀旧的人,这跟她父亲的教育方式有关,他是个德裔的路德派[2]牧师,名叫莱因哈特·诺普夫。

我依稀记得我们每年会在他生日那天去看他一次。

他是个高大、不苟言笑的男人,住在皇后区一栋一尘不染的别墅里,房后还有一小片后院,院子里的草给人一种每片草叶都精心用梳子梳过的感觉。

他的妻子在生我小姨的时候死于难产,然后他就没再结婚,独自把女儿们养大。

他在我10岁时死于肺癌,但当姥爷还健在的时候,妈妈曾经提议我们迁家皇后区——那是个干净、体面的地方,她说——想和她父亲住得近一些。

但最后她放弃了,意识到这是成不了的:迈克尔·弗林,也就是我爸,就赖在这儿了——他是个爱尔兰人,生于布鲁克林,长于布鲁克林,从没想过去任何别的地方[3]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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